国家审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研究

时间:2021-12-01

所谓公平正义就是公正而不偏袒,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公平正义主要表现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其中: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前提基础,规则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必要保证,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实际体现。“四个公平”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从而形成了社会公平保障的一般内容体系。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主张从现实关系出发,历史地、辩证地分析和改造各种不公平的社会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的素质,使社会成员能够自由全面地发展,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的共产主义社会。

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资金等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实行常态化“经济体检”,通过增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审计的根本立场和审计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审计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自觉追求,保障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一、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现状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教育、医疗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加强,社会公平正义与经济发展程度基本匹配,但社会转型、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国际环境变化、科学技术发展等也引发了大量新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如贫富差距问题,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程度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求之间的矛盾问题,公权私用等贪污腐败问题等。

二、审计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机理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机理也来源于党和国家监督的需求。

首先,受托责任是审计产生的必要前提,国家审计既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自身受托责任,也应客观公正地评判政府部门的公共受托责任。对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重点是其使用公共资金、配置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保性。

其次,国家审计机关既是政治机关也是宏观管理部门,可以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涉及公平正义的众多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也可以通过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审计形式推动国家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

再次,国家审计监督全面、专业、客观等优势保证了审计结果的权威和公信力。审计公信力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保证,宪法赋予国家审计独立的法律地位,成立中央审计委员会更突出了国家审计权威高效的特点。

三、国家审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路径对策

审计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针对不同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原则,对市场经济领域的审计应注重效率兼顾公平,对民生社保领域的审计应注重公平兼顾效率。

(一)在经济发展方面,审计机关应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做大蛋糕”。

审计机关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关口期。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经济全球化竞争力。

一是加大对重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等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部署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力度,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三是加大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绩效审计力度,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率;四是加大科研经费审计力度,重视基础学科发展,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提高核心技术自主率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五是加大环保审计力度,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制,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循环;六是提高揭露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意识,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等财政风险、金融风险、经营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

(二)在民生社保方面,应着眼于增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以“分好蛋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国家审计机关应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要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切身利益问题,做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

一是关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护合法收入,调解高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牟取高收入,增加中低收入劳动者收入;二是持续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审计,促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关注民生社保政策实施效果,挖掘政策缺陷和盲点,促进改进和完善民生社保制度。如养老保险审计要防范制度不可持续的风险,医疗保险审计要防范基金收不抵支的风险,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要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重点解决大中城市住房困难人群安居问题;四是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审计范围和力度,除“五险一金”之外,开展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教育投入、就业补助、残疾人保障、住房维修基金等项目审计。

(三)聚焦权力运行,促进建设廉洁高效政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国家审计在反腐倡廉斗争中的成绩有目共睹,审计发现了扶贫、社保等“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也发现了虚假申报审批骗取财政补贴,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等滥用职权问题。

反腐倡廉是国家审计的重要职责,一是要持续深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和评价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是否存在靠山吃山、靠企吃企问题;二是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关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环节弄虚作假、损失浪费问题;三是完善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移送处理制度,认真做好“纪法衔接”工作,提高移送处理效率,一方面办铁案,另一方面也要将有违法犯罪嫌疑但通过审计手段难以查深查透的问题建立台账,或留待以后深查,或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审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权威和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一是坚决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健全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形成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二是坚持把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作为审计发展的首要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审计全覆盖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三是全面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结合审计项目特点打好决战、歼灭战、闪击战、持久战等四类战役,创新审计理念思路,结合实践大力开展研究型审计,优化审计流程管理,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审计业务顺利实施;四是要加强审计人员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审计信息化能力和廉政能力等5个能力,提高能查、能说、能写等综合素质;五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障审计机关内部公平正义。(作者:秦戈 作者单位:审计署武汉特派办)

来源:审计观察 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