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0-09-04 作者:sjc 泸职院内审通 〔2020〕3号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从即日起对刘创宇同志担任郎酒学院(原白酒学院)院长职务、高娜同志担任郎酒学院(原白酒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在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拨打审计处联系电话:3156045 。特此公告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20年9月3日 上一篇: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审计公告 下一篇:关于开展校企合作审计的通知